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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许可证无需本人到场2023海淀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服务高效便捷代办食品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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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许可证无需本人到场2023海淀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服务高效便捷代办食品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资料必须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涂改。

申请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留存一份备查,申请人应提供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印制。

依法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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